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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治療

居家治療

分類標籤: 長期照護  精神疾患
資訊來源:《中縣衛生報導季刊》http://wwwa.hbtc.gov.tw/magazine/11/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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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醫療宅急便
⊙醫政課 陳泓任

「老醫生提著陳舊的診療皮包出診到家裡來為病患看病……」在電視劇中的情節,也許年紀較長的朋友們還留有這樣的印象,當家中有人生病時,隨著醫療資源普及與健保制度推行下,已經很少再聽到醫師到病患家裡出診了。為因應社會結構的變遷與高齡化的趨勢,本已逐漸被大家遺忘的出診又重新被提起,而且今日它有一個專業的名稱,叫做「居家治療」,意即由醫療人員到家裡進行治療,為病患與家屬提供了便利而且生活化、人性化的服務。

居家治療的意義

在精神科,居家治療就更顯得重要。除了精神疾病絕大部份是慢性病,需要長期治療之外,它還有一樣其他科沒有的特色:在剛發病的初期,大多數的精神病患沒有所謂「病識感」,他們不認為這是一種疾病,拒絕就醫。病人的偏差行為必然會影響到他的生活,對週遭的人造成干擾。對初發病拒絕就醫的病患,若醫療人員能到家裡實地觀察病情,做正確的診斷,再以專業的會談技巧和病患建立信任性的治療關係,有時能夠幫助病人產生病識感,使他願意接受醫療,如此便可省略大動干戈的必要性。

除此之外,有些治療過的病患在病情慢性化後,雖然病友領了藥,但是藥拿回家,病友卻仍拒絕或不規則服藥,原本穩定的病情便可能再度惡化。其實,病友只要有規則服藥,至少能維持穩定的精神狀態,保有基本的生活能力,若只因為不吃藥,導致病症復發,從前治療所花費的心血完全白費,實在令人惋惜。所以,若醫療人員可以定期到病人家中,督促他好好吃藥,或者約每個月施打一劑長效針的抗精神病藥,通常便可達到確保病情穩定的效果,避免一再復發。病友在社區中仍然需要適切的治療和藥物的使用,再加上衛生所公衛護士的定期關懷訪視,以提供病友最佳的服務與追蹤網絡。

居家治療服務對象

1. 無法送醫但具有攻擊行為之病人,或具有強烈自殺或以自殺來威脅之病人。
2. 嚴重精神症狀,需醫療處理或無法維持日常生活功能而需協助處理之病人。
3. 精神症狀不明顯,但無法按時就醫之病人。

居家治療服務內容

1. 提供長效針劑注射,使病人持續獲得藥物治療。
2. 教導病人與家屬精神科藥物及副作用之了解,並指導規則服藥。
3. 提供病人病情不穩定時安排急診、門診、住院服務之危機處理。
4. 教導病患家事及生活技能之復健,給予建議日常生活之安排。
5. 提供病患及家屬壓力因應方法。
6. 教導家屬與病人溝通及交往技巧……等等。

臺中縣辦理精神科居家治療合作之機構有:署立豐原醫院、國軍台中總醫院、財團法人仁愛綜合醫院、光田醫院、童綜合醫院、賢德醫院、清海醫院、陽光精神專科醫院、清濱醫院。

民眾若有家屬或親友罹患精神疾病,病友拒絕回診而無法帶病友就醫或病友拒絕服藥的情況,可逕與上述各醫院洽詢申請居家治療,或有相關疑問可與本局精神疾病個案管理中心聯繫,電話04-25155148。



Edited 1 time(s). Last edit at 12/02/2009 12:45AM by gustav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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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居家治療

分類標籤: 長期照護
居家治療的申請,可以先跟病患有病歷、常去看的醫院精神科社工師接洽,可以以病患本身的身份或者以病患親屬的身份掛號跟醫師諮詢,假若醫生肯認,則可以安排健保給付的居家治療。

不過,就詢問的結果,好像大部分精神科護理站的值班人員都不清楚有這種服務,再來,聽聞一個月一次的居家治療好像就像前文所述一樣,就只是打一劑低藥量的長效針,至於如果併有其它內科問題,似乎也幫不上什麼忙。